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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藩成都的明蜀王

1、朱元璋封朱椿为蜀王的原因

      明太祖朱元璋于公元1368年建立明朝后,大体上承袭了汉朝刘邦的分封政策。他警戒于宋元的孤立,认为不实行分封制“有失古封建意”, “天下之大,必建藩屏,上卫国家,下安民生”,“为长久之计,莫过于此。”[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五十一。]于是从洪武三年(1370)始,“择名城大都,予王诸子,待其壮而遣就藩服。外卫边陲,内资夹辅”,[《明会要》卷四《帝系四》。 ]把他的二十四个儿子和一个侄孙分封到各地为王。蜀王朱椿因此于洪武十一年(1378)受封,二十三年(1390)就藩成都府,开始其藩屏西南的使命。

      蜀地处西南,“东据夔门,西连番族,南阻蛮部,北控梁洋”,[ 清·常明:《四川通志》卷九《舆地志》。]地理位置特殊;羌戎杂处,少数民族首领叛乱及地方割据势力甚多,如明玉珍建立的大夏政权。且明朝初定,蜀地却还战事频仍,社会不安定,以致少数民族怨声载道。朱元璋分封蜀藩则是出于借重皇亲对西南实行军事威慑,以镇固边疆的考虑。其次,蜀川为西南重镇,古蜀国之地,物产丰富。历代朝廷都十分重视,驻兵镇守。明朝当然也不会例外。再者,朱椿自幼聪明好学,博通典籍,精于文史,和睦兄弟,孝敬父母,深得朱元璋的喜爱。因而把他分封到富庶的蜀川就藩成为理所当然。而且,心存仁爱的朱椿也定能安抚饱受元军蹂躝的蜀人,达到巩固朱明江山的目的。

      历史的发展似乎也证明了朱元璋的决定是正确的。自朱椿以下的四世七王的几百年间,社会安定,这七位蜀王皆守礼法,甚是好学,“蜀人日益殷富,川中二百余年不被兵革”。[ 清·张廷玉:《明史》卷一百十七《列传第五》。]在十王九暴的明朝历史上,历代蜀王算得上是明皇室中最为贤德守礼的亲王,备受明皇信赖,且为明代早、中期四川的政治稳定和经济、文化的繁荣做出了贡献。

2、明蜀王的社会地位

      明制:皇子封亲王,受金册、金宝,岁禄万石;府置官署;护卫甲士少者三千人,多者至一万九千人,隶籍兵部;冠服、车、旗、邸第,下天子一等;公侯大臣伏而拜谒,无敢钧礼。亲王嫡长子,年及十岁,则授金册、金宝,立为王世子;长孙立为世孙,冠服视一品。诸子年十岁,则授涂金银册、银宝,封为郡王。嫡长子为郡王世子,嫡长孙则授长孙,冠服视二品;诸子授镇国将军,孙辅国将军,曾孙奉国将军,四世孙镇国中尉,五世孙辅国中尉,六世以下皆奉国中尉。其生也,请名;其长也,请婚;禄之终身,丧葬予费。[《明会要》卷四《帝系四》。]终明一代,亲王、郡王们拥有着特殊的政治、经济待遇。即使是在永乐削藩之后,他们的社会地位仍然很高。

       第一代蜀王朱椿,为朱元璋的第十一皇子,当以亲王封。且按明代藩封亲王以一字行、郡王以二字行的规制也可看出蜀献王朱椿属亲王。皇子朱椿,为人处世都受到文武百官的赞赏,诸兄弟也十分敬重他,所以朱元璋对其宠爱有加,给予他的赏赐有时还会多于其他诸王。以后的几代蜀王也能做到安分守自,戍守边陲,因此明朝历代皇帝都对蜀王恩赏倍之。甚至于对蜀王地宫里墓志铭上所雕刻的五爪祥龙也大开绿灯。按明制,天子用五爪,侯王用四爪。如果亲王用五爪,则是橬越礼制。若非皇上特许,想必格守礼法的蜀王也不会如此张狂,这也代表了至高无上的皇权礼遇。[ 瑟琵:《精美绝伦蜀王陵》,见《旅游》1997年第9期。]

明太祖分封诸王的同时,赋予了诸王优厚的经济待遇,以使朱姓子孙世代食禄无忧,永享富贵。他于洪武五年(1372)规定宗藩岁禄“每岁,亲王五万石,靖江王二万石,郡王六千石。郡王诸子年十五,人赐田六十顷,为永业。”[《明会要》卷四十三《职官十五》。]又于洪武九年(1376)二月更定:“亲王岁支米五万石,钞二万五千贯,锦四十匹,纻丝三百匹,纱、罗各一百匹,绢五百匹,冬、夏布各一千匹,绵二千两,盐二千引,茶一千斤,马匹草料月支五十匹。”[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O四。]但是随着皇室的繁衍,宗室人口日益增加,再加上政府机构人员的冗余,朝廷俸给弥广,致使朱元璋不得不考虑减少各王岁支,以足军国之用。因而于洪武二十八年(1395)闰九月庚寅与户部尚书郁新商议重定各王岁禄,“定议减五之四,并郡王公主以下,皆议减有差。”[ 同③。]次日辛卯,郁新上书言:“亲王岁米既有定议,请令有司如数给之。”太祖批奏曰:“晋、燕、楚、蜀、湘,给与如数;代、肃、辽、庆、宁、谷,远在边地,民少赋薄,岁且给五百石;齐府千石;嗣秦王幼,应用米,有司月进;周府且未给。”[《明实录类纂·宗藩贵戚卷》,第571页,武汉出版社1995年版。]由此可看出,明太祖虽然大减诸王岁禄,但始终没有减少蜀王的岁禄。而与蜀王享有同等待遇的晋、燕两王,则是手握重兵,戍守北方边防,较得朱元璋倚重的皇子。把蜀王与他们摆在同等地位,可知朱元璋对其的宠爱程度。

       作为亲王的蜀王,当然也就应该享有与其身份相符的政治待遇、政治特权。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Ο三记载:洪武九年二月,“重定王府官制。王相府设左、右相二人,武相一人,文相一人;左、右傅二人,武傅一人,文傅一人。”而且,对于蜀王所保荐的府中亲信,朝廷也授予一定官职,如“景泰二年(1451)夏四月丙寅,(上)书复蜀王悦劭:‘承喻要保府中使令熟闲内使吴善等二十四人充承奉正等官,令悉准所保授。善承奉正,阮通、陈寿承奉副,其余授典宝、典服、门正等官。’”

       出于分封诸王藩屏国家的考虑,明太祖还给予诸王一定的军事特权。洪武五年(1372)春正月,“置亲王护卫指挥使司。每王府设三护卫,卫设左、右、前、后、中五所,所千户二人,百户十人,又设围子手二所,每所千户一人。”[ 张子模:《明代藩封及靖江王史料萃编》,第123页,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。]除此之外,蜀王在一定时期还另有特权。《太宗实录》卷一五九记载:永乐十二年(1414),蜀王椿具护军指挥千百户子弟应袭者请命。兵部言:“故事,王府武臣子弟诣京师比武,中然后得袭职。”上曰:“蜀去京师远,今就彼比试,中者即授官,不必诣京。”看来,成祖朱棣对这位乖巧的弟弟甚是喜爱,同时也是对朱椿支持他起兵的一种犒赏吧。

       明代蜀藩,自明洪武十一年(1378)受封至明崇祯十七年(1644)十一月张献忠农民军攻破成都,蜀藩绝嗣,历十世十三王,共二百六十七年。第一代蜀王为献王朱椿,末代蜀王朱至澍因明朝灭亡未有谥号。其间,有郡王进封蜀王的,也有由将军进封郡王的。太祖朱元璋封诸子为王时,还各赐二十字名其子孙为世系,代代传承,永享封国。赐予蜀藩王的为:悦友申宾让,承宣奉至平,懋进深滋益,蹈居务穆清。[ 清·常明《四川通志》卷一百八十九《纪事》。]可惜明蜀藩只传到了至字辈,就已经绝世,永享封国也只能是黄粱美梦,与历代蜀王一起埋入泥土之中。

3、明蜀王对四川政治经济文化的贡献

      虽然说明蜀藩是明王室的附庸,属于食利阶层,但也并非毫无建树。蜀藩在其仁爱贤能的首位蜀王的带领下还是对四川的政治、经济及文化有所贡献的。特别是前、中期的六世九王颇有政声,其中又首推献王朱椿和成王朱让栩。

      历代蜀王皆推崇以礼教守边,尤其是献王朱椿,与明初的尚武之风形成了强烈反差。这对于饱受战祸的蜀人来说,无疑是一件幸事。经过南宋时端平和淳祐年间的两次烧杀,蜀川已经困苦不堪,经济文化等都遭到了严重的破坏。元占四川后,又对当地的少数民族实行民族歧视政策。元至正十七年(1357)明玉珍据重庆,既而入成都,二十三年(1362)称帝,国号大夏。朱元璋建立明朝,派傅友德等平蜀。至首代蜀王就藩之前,蜀川已饱经战火蹂躝,社会千疮百孔。心存仁爱的朱椿入蜀后,相应地采取了一些安定社会的措施,“以礼教守西陲”,并以此为家训,要求子孙勤政爱民。第二代王蜀靖王朱有堉更是精简王府护卫军,奏还朝廷中、右两护卫。而且,蜀王是绝对忠于明皇室的,对叛乱坚决镇压,巩固了朱明王朝在蜀川的统治,客观上也给予了当地社会一个恢复发展的稳定环境,使得蜀川在明前、中期的两百余年间不为兵革所累,人民安居。

      稳定的政治环境有利于四川经济的恢复和发展。而且蜀王为发展社会经济,也实行了一系列政策、措施:对蜀民实行轻徭薄赋的政策;令有司整修水利,劝课农桑;对边区住民恩威并施,减免元朝对民族地区的各种苛捐杂税,对向民族地区索取财物的官吏加以重罚;严禁官府私下进行财物交易进而损害蜀民利益;请求调补南人为匠,以发展蜀川工商业;量力拨银,赈灾恤荒;发展边贸,监控边境的茶马互市,以茶易马,备军国之用。农田水利灌溉设施的修缮促进了川中农业的发展。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减免了一些赋税,生活水平有所提高。工商业也得到了发展,蜀人日益殷富。榷场的开设,既可得到军马,传播中原的茶文化,又能增进民族间的情感,促进各民族间文化的交流。

      在注重发展经济的同时,蜀王没有忽略发展蜀川文化。历代蜀王大多为儒雅好学之士。献王朱椿博通典籍,精于文史,开办郡学,对贤良之士甚为倚重;定王朱友垓喜欢诗赋、书法,还写有十卷文集。王都如此倡导文教,可得知当地文化气息之浓。名士方孝孺、贤士王绅皆被请至府中。有才学而家境贫困的文人也得到了蜀王的资助。这对蜀川文化的繁荣无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。

      贤德的历代蜀王们为明代早、中期四川政治的稳定,经济、文化的繁荣做出了应有的贡献。蜀川人口也从元世祖时的“二百余万”发展到明正德十三年(1518)时的“二百三十七万余人”。[ 四川省文史馆编《成都城坊古迹考》,第82页,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。]虽然增长不多,但还是可以说明社会经济在恢复,人口数量也有所回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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