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构职能
制度建设


票务管理制度


       为进一步规范博物馆票务管理,杜绝各类事件,特制定此制度:

一、门票、解说票作为博物馆日常收入凭证,具有广泛性、客观性和严肃性,由明蜀王陵博物馆统一印制销售,任何个人及团体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印制。

二、票据管理本着分级管理、相互监督、落实到人的管理原则,每月实行总领票制,指定专人在馆里按销售计划领取票据,由专人负责管理,每日根据销售情况由值班人员向票据管理人员领取票据。

三、票务管理过程中若出现票据丢失情况,除对管理人员按丢失票据金额赔偿外,并处以所损失金额2倍罚金。

四、接待过程中严禁出现收钱不撕票行为,发现一次,除进行政处罚外,罚款100元,屡教不改者,开除公职。

五、每日做好门票收入管理记录,定期核对票款,做到票、款相符。

六、每月底前将收入现金交馆财务室,以馆财务室出据收据为交纳现金依据,做为票据核对依据,做到日清月结。

七、随时向馆领导汇报门票收入情况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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